浏览数量:0 作者: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: 2018-10-18 来源:本站
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和工信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规定,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,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,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。
通俗来讲,想要开办网站必须先办理网站备案,备案成功取得通信管理局下发的ICP备案号后才能开通访问。ICP备案号以工信部网站公共查询为准:查询入口
更多相关法律法规请点此查看:相关法规
【功能升级】2021年01月第二周:“弹窗、公告”功能新增多套模版|新增自定义区块生成模版的功能|“文章页签”组件新增风格
【功能升级】2020年01月第一周:新增“弹窗、公告、A/B测试”功能|新版移动端优化已面向所有客户网站放开|新增游客生成会员功能
【功能升级】2020年11月第三周:新增“阿尔巴尼亚语”小语种网站|新增对提交表单的下载文件记录功能|修复批量导入产品过程中偶现的数量不对称问题
【功能升级】2020年12月第一周: 新增“孟加拉语”语种网站|优化“产品列表区块模板”和“文章列表区块模板”分页设置逻辑|优化相关产品组件->价格千位符与价格
【功能升级】2020年12月第二周:会员登陆组件新增支持 Google 账号授权登录的功能|优化新版移动端(2.0.1版本)
【功能升级】2020年12月第三周:新增“防伪查询”功能|优化新版移动端(2.0.1版本)|优化了购物车中产品名称与价格的更新逻辑
【功能升级】2020年11月第一周:“产品目录”组件增加新风格|文章页面支持添加“相关文章”|产品询盘提交页面增加产品数量选择、删除产品功能